簡介
《澳門基本法》是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而制定,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根本大法,既維護了國家領土主權的統一,又授予澳門高度自治的權力,它體現了“一個國家,兩種制度”的總方針和中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政策。《澳門基本法》的產生有着深刻的歷史根源和重要的現實意義。1987年4月13日,中葡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,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,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澳門的共同願望。回歸以來,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貫徹落實“一國兩制”方針和《澳門基本法》,社會和諧穩定、經濟快速發展、居民基本權益得到有效保障。
澳門基本法紀念館於2013年開館,為了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,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24年對澳門基本法紀念館進行重整,旨在強化澳門基本法紀念館的宣導及普法功能,講好“一國兩制”故事。為讓各界進一步了解和學習《澳門基本法》,經重整後,澳門基本法紀念館以“一館”(澳門基本法紀念館)、“一基地”(澳門青少年愛國教育普法基地)作為定位,系統地展示《澳門基本法》的成功實踐、一國兩制的成就,以及澳門不同歷史發展階段的風貌等內容。同時,紀念館特別強化愛國主義教育及普法功能,尤其是向澳門青少年宣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及《澳門基本法》,鞏固澳門社會愛國愛澳的傳統核心價值。